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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年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目录的通知
2025-06-19 80 返回列表

关于公布2025年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目录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25〕44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的引领示范作用,现将2025年度全省拟组织开展的各级各类竞赛公布并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

职业技能竞赛为广大技能人才提供了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重要平台,对壮大技术工人队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要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示范作用,着力提高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创新组织形式,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山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二、规范竞赛活动组织

(一)竞赛分类:

2025年全省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包括:(一)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71项(见附件1)。(二)市县级职业技能竞赛26项(见附件2)。(三)企业级职业技能竞赛5项(见附件3)。

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分为省级行业一类竞赛(35项)、省级行业二类竞赛(11项)和其他类竞赛(25项)。其中:

省级行业一、二类竞赛的竞赛项目原则上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三、四、五、六大类,且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并设有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职业(工种)。未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或者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但具有行业、企业标准,并紧贴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偏重操作技能的竞赛项目也可酌情纳入。

省级行业一类竞赛是指由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会同我厅组织的跨行业(系统)或重点领域竞赛,拟组织的竞赛活动是申办主体的主管或主营业务,具有覆盖面广、通用性强、从业人员多、影响力大、与全省经济社会联系密切的行业或重点发展产业。

省级行业二类竞赛是指由全省性行业协会(产业工会)组织举办的单一行业(系统)竞赛,拟组织的竞赛项目在本行业(系统)、区域内影响较大、行业属性较强、从业人员较多。

其他类竞赛是指各有关部门自行组织的岗位业务类竞赛。

(二)2025年度省级行业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统一冠名为“2025年度‘技能山西’职业技能大赛----×××××大赛(竞赛)”。

(三)各竞赛第一主办单位应做好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要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做好竞赛重点环节的督导工作。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确保竞赛健康有序发展。

三、提升竞赛工作质量

竞赛第一主办单位要科学制定竞赛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以上技能要求命题。高质量组织赛后技术点评,推动各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晋升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参照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自主开发相应评价规范,确保竞赛技术质量,但不晋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四、做好安全工作和宣传推广

竞赛第一主办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食宿、交通、训练、比赛等环节安全工作。科学制定竞赛安全工作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根据消防安全规定,配置赛场消防设施设备,认真做好火、电、气以及化学品等使用管理工作。要加强参赛选手、裁判员、技术和赛务保障人员安全防护工作,有关单位要为参赛选手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做好医疗急救和保险工作。应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确保各项职业技能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高度重视竞赛活动的宣传推广,鼓励面向社会集中开放办赛,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竞赛宣传,提高大赛的公众知晓度和职工参与度。

五、奖励政策规定

参照国家人社部现行对各类大赛优秀选手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做法,现阶段,对参加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获得优秀名次者,由省人社厅报请省人民政府授予“三晋技术能手”称号。具体包括: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和全国性综合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全国性专项职业技能赛事和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事前8名、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二类赛事前3名,省级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省级行业一类竞赛第1名〔各项目决赛参赛人数不得少于30人(组)〕的职工选手。

按照《山西省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984号)的规定和流程,为符合要求的参赛选手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报送时间要求

为提高政策落实效率,按年度梳理汇总形成向省政府申报年度竞赛获奖选手授予“三晋技术能手”人员名单和颁发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名单,请列入2025年度省级行业一、二类竞赛的第一主办或承办单位,务于12月31日前按照《山西省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984号)的要求上报省人社厅。其中,涉及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赛事活动,材料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复核后转报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只涉及“三晋技术能手”称号的直接报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同时,要将《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一并报回。不能按期报送的,视同自动放弃为获奖选手申报相关奖励政策待遇。

七、联系方式

(一)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竞赛办

联系人:赵军   0351—4727116

(二)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郜军     0351-7676080

附件:1、2025年度全省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赛事活动目录表

2、2025年度全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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